渤海租赁(000415)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渤海租赁渤海租赁(SZ:000415)2025-12-12 19:1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若未处理,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2][13] -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13]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13][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6]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6] 会议方式 - 股东会应设置会场现场召开,也可采用网络投票、电子通信方式,公司需明确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时间及程序[18][19]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表决权相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投票权征集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5]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股份回购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3] 决议撤销与事项处理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4]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5] 信息披露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37] 规则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7]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与正文具同等效力[37]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9]

渤海租赁(000415)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