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002712)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及《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