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300964)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一、公司本次拟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发 表审查意见如下: 综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董晓俊先生、江培来先生、 曾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红明先生、陈文洁 女士、陈楚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潘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同意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