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讯(6883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能 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2 名,且独 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人。 第五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通 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