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600039) -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四川路桥四川路桥(SH:600039)2025-12-12 19:48

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03年3月10日发行10,000万股A股,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7] - 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8,695,590,645元[7] - 2004年6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5,000万股,转增后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12] - 2006年12月股权分置改革后,总股本增加到3.04亿股,注册资本为30,400万元[12] - 2012年5月以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4,320万元,转增后注册资本为54,720万元[13] - 2013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份463,366,336股,发行后股本增至1,509,866,336股[13] - 2014年10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509,866,336股,转增后注册资本为3,019,732,672元[13] - 2020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份1,064,274,779股,发行后股本增至4,769,600,289股[14] - 2022年11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1,412,652,886股,发行后股本增至6,226,336,775股[15] - 2023年6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490,165,190股,转增后注册资本为8,715,578,165元[1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0]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7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7] - 董事会决定公司单笔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捐赠或赞助,少于50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7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3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8]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109] - 最近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任期与党委相同[67] -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2人[6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9] - 公司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141] - 公司对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9.060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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