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管理 - 公司将聘请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可转债受托管理人[3] 债券持有人会议组成与权限 -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对规定权限内事项审议表决,决议对全体持有人有同等约束力[3][4] - 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募集说明书方案、未按期支付本息等情况作决议[8] 可转债持有人权利 - 可转债持有人有权转股、行使回售权、转让等,需遵守相关规定、缴纳认购资金等[5][6][7] 会议召集与通知 -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应在提议后30日内召开,通知提前15日发出[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可转债总额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受托管理人应5个交易日内回复[11] - 可转债存续期内出现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重要约定等13种情形应召集会议[11][12][13] - 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持有人等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14] - 规定事项发生15日内,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未履职,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14] - 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取消会议或变更议案,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公告[15] - 取消会议原则上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披露公告并说明理由[16] 会议相关日期 - 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个交易日[17] 临时议案 - 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19] - 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提案,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20]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至少24小时前送交召集人[23] 会议召开条件 - 债券持有人会议需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25] 会议主持 - 如会议开始后一小时内未推举出主席,由持有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者主持[26] 人员参会 - 应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持有人要求,公司委派至少一名董高人员参会[26] - 资信评级机构可列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27] 再次召集通知 - 召集人再次召集会议需提前披露通知,现场会议提前3个交易日,非现场会议提前2个交易日[28] 表决权 - 每张未偿还债券(面值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29] 决议通过与公告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需经出席会议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32]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决议作出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3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人员、表决结果等内容,由公司董事会保管10年[34]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会议中止等情况,召集人应公告并向相关机构报告[35] 规则生效与争议解决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38] - 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争议应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38] 术语定义 -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7]
保利发展(600048)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