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具经济管理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候选人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9] - 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最迟在选举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向交易所报送材料[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12]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4][23] - 辞职或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5][17][2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三项职权需过半数同意[19]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32]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同时披露异议[2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4]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26] 独立董事工作规范 - 董事会等应制作记录,意见需载明并签字[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31]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通知时披露[27][2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并组织考察[31] - 及时发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31]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4]
红日药业(30002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