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钢研纳克钢研纳克(SZ:300797)2025-12-12 19:48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不包括职工代 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