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理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各一名。前述人员统称为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完成《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赋予总经理的职责和任务,并可以根据总经理的授权负责分工和 分管范围内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聘或解聘。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选聘或 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聘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 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