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董事和高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董事和高管可转让25%[6] 减持限制 - 离职后六个月内,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股份[9] - 公司或个人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未满六个月,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9] - 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缴足罚没款,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9] - 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9]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董事和高管特定期间不得减持[10]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7] 增持规定 - 增持计划期限自公告起不超六个月,过半时应披露进展[21] 交易披露 - 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22]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秘书应报告相关方[24] - 非真实意思表示需提供证据[25] - 违规者董事会视情节处分,严重者提请罢免[26] - 短线交易收益由董事会收回并披露[26]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依法追究责任[26] - 触犯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