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17]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工作细则情况 - 原细则废止,新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1]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