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300360)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炬华科技炬华科技(SZ:300360)2025-12-12 19:48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或者可能对投资者 作出投资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当在第一 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 负责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 知情人等。 第四条 本制度对报告义务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机构。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证券部是董事会重大事项管理的办事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