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30036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结果及时公示[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审计人员与业务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出现分包转包等情况改聘,审核改聘提案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8] 审计业务变动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9]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信息披露与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说明情况[21]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报告等相关报告[21] 其他管理 - 提高信息安全意识,担负主体和保密责任[22]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并处理[24] - 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行为不再选聘并扣减费用[26] 制度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以国家规定为准[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