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3003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应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离职交接与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文件等移交[8] - 忠实义务在辞职报告未生效或生效后两年内及任期结束后两年内不当然解除[11] 追责与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4] 股份减持限制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7]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