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30036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炬华科技炬华科技(SZ:300360)2025-12-12 19:48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可提出提案[4] 新董事候选人提案 - 距股东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交[4] 等额选举规则 - 候选人得票超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过半数当选[7] - 已当选董事达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缺额下次选举填补[8] - 当选董事不足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8] 差额选举规则 - 候选人得票超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过半数,且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时当选[8] - 获超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多者当选[8] 累积投票制 - 采用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0] - 选举时应向股东发放或公布实施细则[10] - 可通过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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