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30036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炬华科技炬华科技(SZ:300360)2025-12-12 19:48

管理架构与人员要求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投资管理部为职能部门[6]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对公司全面了解等5项素质[6]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等多方面[8] 工作职责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职责[9][10]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体现三公原则,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5种情形[12] 活动与信息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涉及敏感信息提问,公司应告知关注公告并解释规则[14] - 公司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4] 沟通渠道与机制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14] - 公司需保证咨询电话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工作时间专人接听咨询电话[15]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7] 会议与调研管理 - 公司应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发布公告,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19][20]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时,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2] - 公司接受调研后,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23] 平台交流与制度生效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相关信息[25]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要谨慎、客观,符合相关要求[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改与解释[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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