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3000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对其任职资格 审核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提名委员会工作。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主 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