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3000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海兰信海兰信(SZ:300065)2025-12-12 19: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有违法犯罪、受处罚或通报批评记录者不得担任[10] - 曾被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不得担任[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13] - 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披露[13] 任期限制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6] 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7][18]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8]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关联交易等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应在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26] - 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6]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并记录[26] - 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7]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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