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300065) -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海兰信海兰信(SZ:300065)2025-12-12 19:48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外)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股东会审议[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对方反担保[13][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19]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外)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评估或审计[20] 其他规定 - 不得为规定的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程序并提交股东会[15] - 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17]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1]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1]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1]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24]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等[2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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