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迈科技(300807) -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天迈科技天迈科技(SZ:300807)2025-12-12 19: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辞职致人数不达标,补选后辞职报告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21]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3]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25]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独立董事应关注决议执行,违规及时报告[27] - 特定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29] - 履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2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33]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35]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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