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箭股份(00238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双箭股份双箭股份(SZ:002381)2025-12-12 19:49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不再担任董事自动失去资格[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7] - 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审部报告,每年至少审阅一次内审部内部审计报告[9]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20]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相关情况[20] -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20] - 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20]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 负责审计委员会审议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书面资料[13] - 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14] - 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检查一次[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1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6] - 召开前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成员,经一致同意可不受此限[1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六十日内补足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配备人员或机构负责日常工作[17] -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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