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箭股份(00238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8] - 股东可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候选人,不得多于合法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10] 董事候选人要求 - 提名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独立董事提名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4] - 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书面承诺接受提名、公开资料真实完整并履行职责[6] 选举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按对应应选人数计算[8]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过半数[11]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时需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11] - 获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按得票数排序,多者当选[11] 实施细则说明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会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