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达(30151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陕西华达陕西华达(SZ:301517)2025-12-12 19:40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达到制度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公司应将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3] 关联交易审议金额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4]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金额在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及时披露外,还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1]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1]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并披露,超预计需重新提交[23]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3]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5] 关联方信息管理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管应申报关联方变更情况[27]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7] 关联方占用资源处理 - 公司发生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27]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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