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等[4] - 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至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完毕[5]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管理制度修订,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6][7] - 制定《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7] 章程条款变更 - 原章程第一条修订后增加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表述[10] - 原章程第二条修订后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变为苏州市数据局[10] - 原章程第八条增加董事长辞任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及确定新法定代表人时间规定[10] - 新增第九条规定法定代表人相关民事活动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因特定情形收购时,应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12][13] - 公司因部分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股东会决议;因另一些情形收购,可依章程或股东会授权,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2][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比例限制[13]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证券公司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况除外)[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公司可在15日内答复[15]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等违法的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0日内未处理可自行起诉[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对全资子公司相关事项提起诉讼[18] - 公司股东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1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等多项职权[21]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2]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本章程所定人数2/3(6人)等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流程[24][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 股东会通知需含会议时间、地点、期限等内容,充分披露提案具体内容[27]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7]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等详细资料[28] - 除累积投票制,董事、监事候选人应以单项提案提出[2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 -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0]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订方案等职权,超股东会授权范围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4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47]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42]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等[4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44] -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就公司中长期战略等提建议[45]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等方案[58] - 总经理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建议方案[58] - 总经理决定除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外负责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58] - 总经理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各项费用支出[58] - 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实施投资项目[58] - 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58] - 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59] 财务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6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0]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1]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62]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62][6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64]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65]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关于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新增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