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600686) - 金龙汽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本公司章程 等,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 股子公司 1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