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600686) - 金龙汽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金 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另设副组长1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