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600686) - 金龙汽车董事会议事规则
金龙汽车金龙汽车(SH:600686)2025-12-12 20:0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 券部负责人。 第三条 定期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部或者直接向董事长 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 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