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柯利达柯利达(SH:603828)2025-12-12 20:0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在独立董事中选举,结果报董事会批准生效[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可开临时会[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17] 职责与权限 - 下列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报等信息、聘解会计师事务所等[7] - 每年至少一次评估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意见报董事会[12] 其他规定 - 审计工作组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4] - 会议通过方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6] - 年报披露履职情况,含会议次数等[21] - 建议未被采纳应公告事项及理由[21] - 成员变更及时公告原因及新成员信息[21]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23] - 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修订[23] - 细则生效原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其他规章中监事会规定相应修改[23]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