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30020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武汉天 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总 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人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 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