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3002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与协调、内部审计的组织、监督审计决议的执行等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