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30020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 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股东既 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数集中投向一人,也可分散投向数人,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 定当选董事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 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特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选举的投票 第五条 在选举董事时,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法律规定,按累积投票 制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下同)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