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祺电气(0013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应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长提名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不迟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4] -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2]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