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祺电气(00138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 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披露"指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在 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 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