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0008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由3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5]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及资料应提前3日送达全体委员[8]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书面报董事会[12] - 为不定期会议,主任委员召集,2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8] 其他要点 - 企业运营部证券团队负责工作联络等[3] - 会议资料等档案至少保存十年[12] - 原工作细则于2025年12月12日废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