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00081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长推举、董事会批准产生[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通知及资料提前3日送达,全体同意可少于3日或不送达[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17] 其他 - 现场会议制作记录,资料档案至少保存10年[17] - 运营部证券团队检查细则执行,未执行由董秘决定考核[20] - 原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废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