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0009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董事会成员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1/3[13] - 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为3人[1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含2名独立董事[13] 董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1]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21] - 五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21]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董事[27] 会议提议与表决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1] - 独立董事提议需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1]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0] 其他规则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35]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