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0009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景峰医药景峰医药(SZ:000908)2025-12-12 20:04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单笔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批准[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单笔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达股东会审议标准还应提交股东会[1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批规定[11] - 特定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可聘请中介出具报告[12]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4] - 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主动回避关联交易表决,有异议可会后向监管部门投诉[16]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时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董事会表决时扣除关联董事表决权数[16] 子公司与文件保存 - 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股份等可实际控制的公司,其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6]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日常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首次进行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18]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提交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20]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20]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1] 披露与豁免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3] - 与关联人某些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部分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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