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0009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3]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研究拟订薪酬政策、制定考核标准等[7] - 对董事会负责,建议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成立工作组提供公司资料[10] 考评程序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含述职、评价等[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