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00090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财务资助规定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超权限提交股东会[3]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 - 单次或累计资助超净资产10%等情形提交股东会[4] 资助对象限制 - 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需特定程序[5] 操作流程及监督 - 签署协议,做好风险调查评估[7] - 财务部办理手续并跟踪监督,审计部检查合规性[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通过后两交易日内公告资助事项[9] - 已披露事项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并说明[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