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坤新材(688727)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3]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5] 提名委员会会议 - 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提前两天通知[10] - 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保证出席人数[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2] 规则实行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