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坤新材(6887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恒坤新材恒坤新材(SH:688727)2025-12-12 20:18

人员变动 - 董事、高管辞任分别在公司、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聘任,分别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日离职[4] 履职补选 - 特定情形原董事仍需履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解任赔偿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5]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后两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书[8]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追责生效 - 公司可追偿离职人员违规损失,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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