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芯博创(300548) -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1 第一条 为了促进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 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芯博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设立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 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 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 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