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芯博创(300548) -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任 - 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3] - 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3] 董事离职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3]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3] 高级管理人员 - 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3]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资料[7]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异议复核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制度规定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