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亮控股(08612) - 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维亮控股维亮控股(HK:08612)2025-12-12 20:23

公司通讯发布 - 2023年12月31日起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2][9] - 未来公司通讯中英文版将在公司和港交所网站提供[3][9] 股东参与方式 - 建议股东提供邮箱地址,可扫码或交回回条[4][10] - 未提供有效邮箱将发印刷本,可申请印刷版[5][6][11] 回条相关规定 - 回条须所有联名股东联合签署,填写有误作废[12] - 仅登记最后提供的邮箱地址,印刷版指示有效期一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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