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00254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适应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现行有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战略委员会日常工 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 人员组成: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四)对公司主业调整、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重点投资项目、 资产重组、资本运作等方面事项进行研究并向提出建议;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