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00254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现行有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 ## 1 - **The $\pi^{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