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责任人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及相关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4]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以上且超 500 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超 50 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且超 500 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超 50 万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 300 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5%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0] 其他报告标准 - 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连续两个月保持 5%以上变动幅度需报告[10] - 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涉案金额超 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为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报告[11][12] - 持有、控制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股份变动等情况需通知公司[12] 信息报告流程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时立即面谈或电话报告,1 个工作日内交书面文件[16]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6] 信息收集与责任追究 -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应敦促各部门等进行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18] - 重大信息应上报未及时上报可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给予处分[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20]
天佑德酒(002646) -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