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制度生效时间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及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及时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11]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1] 财务资助规定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按预计金额适用相关规定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则按超出金额适用规定审议[12]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出席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议需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才有效[15] 股东会审议规定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会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可直接提交[15] - 股东会决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总数[16]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有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制度其他规定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18]
万达电影(00273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