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0027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万达电影万达电影(SZ:002739)2025-12-12 20:48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1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