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0027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万达电影万达电影(SZ:002739)2025-12-12 20:48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履 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 任职能力的相关证明。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二)具有必备的行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 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 ...